大邑縣港華燃氣公司被指捆綁銷售灶具:不買不給通氣
作者:未知 來源:華西都市報 更新時間:2013年02月27日 【字體:大 中 小】
“不買指定燃氣灶,燃氣公司就不給通氣”,這是大邑新團小區(qū)居民遇上的頭疼事。華西3·15記者在該小區(qū)調查發(fā)現(xiàn),買了燃氣公司指定的燃氣灶就優(yōu)先通氣,沒買的就只能望氣興嘆。對此律師表示,燃氣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大邑縣工商部門已介入調查此事。
“我們這邊的燃氣安裝人員說,要想通氣,先得買他們的燃氣灶,請問這種做法合理不?”昨日,華西傳媒集群WMG啟動“華西3·15,維權進萬家”大型報道活動以后,集群熱線、微博、網(wǎng)站反饋火爆。
昨日上午,家住成都大邑安仁鎮(zhèn)新團小區(qū)居民劉先生,打進96111反映:燃氣公司捆綁銷售灶具,不買不通氣。當?shù)匦^(qū)居民反映是否屬實?華西都市報“3·15”維權記者立即出擊進行調查。
住戶投訴:不買指定灶具就不通氣
一般來說,每個家庭都只有一個燃氣灶。但新團小區(qū)的劉先生家,卻有兩個燃氣灶。劉先生說,今年1月小區(qū)進行通氣統(tǒng)計時,燃氣工作人員推薦選購指定燃氣灶和熱水器。由于搬新家時已經(jīng)買有燃氣灶和熱水器,劉先生沒有選購。
但很快,劉先生發(fā)覺不對勁。“小區(qū)里買指定氣灶的居民,陸陸續(xù)續(xù)都通氣了,我家一直沒有動靜。”一直到臨近春節(jié),迫于無奈的劉先生購買了“推薦”燃氣灶。很快,他家的燃氣便成功開通。“現(xiàn)在家中有兩套燃氣具,之前的那一套買成4000元。”劉先生說,只有將這套拿出去送人。
記者調查:推薦灶與燃氣公司同名
華西都市報記者在安仁鎮(zhèn)新團小區(qū)了解到,不少居民都遇到類似問題,目前大部分居民家中都已用上了“推薦品牌”。
居民何先生說,燃氣公司聲稱“推薦”的品牌安全系數(shù)更高。那么這款“安全系數(shù)高”的燃氣灶,又是什么品牌?華西都市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小區(qū)居民被推薦安裝的品牌系“港華紫荊”牌,而當?shù)氐娜細夤荆麨?ldquo;大邑港華燃氣有限公司”。
居民表示,買了“港華紫荊”牌燃氣具的用戶優(yōu)先通氣,沒有買的則被延遲通氣,甚至一些用戶到昨日仍沒有通氣。春節(jié)前要做年夜飯,何先生等則干脆自行找人擰開燃氣閥門。
燃氣公司:并未強制購買 只是想省檢查時間
“我們絕對不會強制消費者購買自己的品牌,一切都按消費者自己的意愿選擇。”對于新團小區(qū)居民集中反映的燃氣公司強制捆綁消費的情況,大邑縣港華燃氣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昨日予以否認。
該負責人說,只要是符合燃氣標準的器具,通氣時工作人員檢查合格,都會立即開通。問題是開通驗收有一個過程。公司面對的用戶很多,該公司自有品牌質量肯定符合國家標準,所以檢查時間短、通氣快。非公司品牌產品檢查、驗收時間較長。
至于新團小區(qū)部分居民不買“推薦”品牌,自行擰開燃氣閥門一事,該負責人表示,這種行為違反安全用氣相關規(guī)定,存在安全隱患。“公司將進行檢查,并予以制止。”
聲音工商:涉嫌捆綁銷售
對于小區(qū)居民反映的情況,大邑縣工商局工作人員昨日下午表示,大邑縣港華燃氣公司的職責是在新團小區(qū)內鋪設管道,給居民通氣。而他們沒有權利指定居民應該使用何種燃氣具。
因此一旦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該公司指定銷售燃氣具(同為公司品牌)的行為,就屬于捆綁銷售。這樣的做法,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此,當?shù)毓ど滩块T高度重視,將立即進行調查。律師:優(yōu)先通氣也侵權
成都市律師協(xié)會行政法委員會副主任邢連超則表示,根據(jù)居民反映的情況,大邑縣港華燃氣公司的這種做法,已涉嫌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同時即便燃氣公司在隨后表明,自己并沒有明確說要買了他們的燃氣具才通氣,但是他們優(yōu)先給買了指定燃氣具用戶通氣的行為,就是一種“捆綁銷售”行為,也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他建議小區(qū)居民可以抱團起訴,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