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2年3月適用于租房合同未備案提取公積金補(bǔ)充規(guī)定解讀
來源:成都住房公積金 更新時間:2022年04月02日 【字體:大 中 小】
一、《通知》適用的是什么業(yè)務(wù)?
答:適用于租房提取業(yè)務(wù)中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情形。(以下簡稱無備案租房提。
二、這項業(yè)務(wù)有何變化?
答:在保留按月提取頻次的基礎(chǔ)上,職工可自由選擇按月提取或按季提取,賬戶余額充足的職工,可在一個季度內(nèi)的任一月份一次性提取2100元,賬戶余額不足的職工,可在一個季度內(nèi)按月提取,也可將未提取月份的金額累積提取。
無論是按月提取還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額不超過21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8400元。
三、“每年”是如何界定的?
答:“每年”是指一個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職工張某于今年1~3月,每月辦理無備案租房提取足額提取了700元,4月再次申請辦理時,其最多可申請?zhí)崛〉慕痤~是多少?
答:張某4月申請?zhí)崛r,一季度2100元額度已足額提取,故最多可將二季度的2100元額度累計提取。
五、職工王某2月辦理無備案租房提取后已無賬戶余額,其每月固定新繳存600元,王某今后能以何種頻次辦理無備案租房提?
答:王某可將每月新繳存的600元,按月進(jìn)行無備案租房提取,也可以將多個月的繳存額累積到一起進(jìn)行提取。
六、職工李某今年未辦理過租房提取業(yè)務(wù),于4月申請辦理無備案租房提取時,其最多可申請?zhí)崛〉慕痤~是多少?
答:李某4月申請?zhí)崛r,由于1~3月均未提取,可累積提取一季度的2100元額度,同時可將二季度的2100元額度累計提取,故最多可提取4200元。
七、職工劉某于今年1月、2月分別辦理無備案租房提取500元,3月底再次申請辦理提取時,其最多可申請?zhí)崛〉慕痤~是多少?
答:劉某3月底再次申請?zhí)崛r,仍屬于一季度,當(dāng)季提取不超過2100元,所以本次提取最多可申請?zhí)崛〉慕痤~為2100-500-500=1100元。
解讀機(jī)構(gòu):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業(yè)務(wù)管理部
解讀人:周執(zhí)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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