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讀成都住房公積金執(zhí)行新的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來源:成都住房公積金 更新時間:2024年08月19日 【字體:大 中 小】
2024年8月13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fā)《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成公積金〔2024〕34號)印發(fā)實施,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為大力支持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解決住房問題,著力減輕繳存人購房負擔,更好滿足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據《四川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切實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質量助力城鄉(xiāng)融合發(fā)展的指導意見》(川建金發(fā)〔2024〕147號)等文件精神,對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進行調整。
二、調整內容
繳存人購買成都市行政區(qū)域內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住房套數認定范圍從“成都市”調整為“擬購住房所在區(qū)(市)縣”。
三、解讀人
解讀機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業(yè)務管理部
解讀人:陳江璐
咨詢電話:(028)12329 (028)8628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