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青少年“零距離”感受庭審現(xiàn)場
作者:王煒薇 來源:今日大邑 更新時間:2012年08月06日 【字體:大 中 小】
8月1日,大邑縣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青少年販毒的刑事案件,來自四川師范大學經(jīng)濟職業(yè)學院的部分學生和大學生村官代表旁聽了庭審過程。
當天上午10時許,審判員宣布正式開庭并當場核對了被告人張某信息。據(jù)了解,2011年6月7日上午,被告人張某在晉原鎮(zhèn)順和茶樓外,以200元的價格向吸毒人員王某某販賣冰毒后被抓獲,民警當場從張某身上查獲白色晶體2包、黃色晶體1包、人民幣200元,從吸毒人員王某某身上查獲白色晶體1包。經(jīng)鑒定4包晶體凈重0.93克,均檢出了甲基苯丙胺成分,張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依法執(zhí)行刑事拘留。法庭上,張某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販賣冰毒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張某在作案時未滿十八周歲且庭審中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法院最終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現(xiàn)場觀摩學生龔瑞說,“我是第一次旁聽庭審,讓我對學法守法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大學生村官江洪則告訴記者,“通過接觸庭審,我明白了增強法律意識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更加重視普法工作,大力宣傳法律知識,幫助更多人懂法守法。”縣法院刑庭副庭長劉文杰表示,開展觀摩庭審活動有利于幫助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下一步該院將協(xié)同相關部門為預防青少年犯罪建立一個良好的防御機制,為青少年全面發(fā)展提供一個良好環(huán)境。她同時提醒廣大青少年,要多了解、掌握法律常識,在規(guī)范自己行為的同時也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