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調(diào)整 首套房認定范圍將擴大
作者:張飄逸 來源:華西都市報 更新時間:2013年06月20日 【字體:大 中 小】
記者從成都公積金中心獲悉,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將進行一嚴一松兩項調(diào)整:一嚴,房屋套數(shù)的認定范圍將從購房所在地擴大至成都全域;一松,調(diào)整還貸收入比,降低對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
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公積金中心獲悉,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將進行兩項重要的調(diào)整。
第一,借款人房屋套數(shù)的認定,參考范圍將從以前的購房地(比如主城區(qū)、雙流(微博)、金堂(微博)等)擴展至成都全域,這將影響購房者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的利率和首付成數(shù)。
第二,還貸收入比將由50%調(diào)整為70%,因此對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相應降低。換句話說,借款人家庭在收入一定的情況下,可申請的公積金貸款總額得到提升,但不超過40萬元的上限。
而在成都之前,北京等地也宣布提高了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的門檻。
嚴
“首套房”認定范圍擴大
7月10日之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認定借款人是否是“首套房”時,參考范圍是借款人(含共有人,下同)在擬購房地的房管部門登記的房屋套數(shù)。從7月10日起,“首套房”認定,參考范圍將從購房地擴大至成都全域。
打個比方,7月10日以后,如果借款人張小姐在成都市雙流縣已有一套住房,再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購房,將被認定為二套房,貸款利率和首付成數(shù)將相應上浮。此前,在雙流擁有一套住房的借款人,在成都主城區(qū)購房時是可以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的。
當然,如果借款人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已有兩套或兩套以上住房,再購房將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這是為了有效地抑制投機性購房,保護購買首套房的‘剛需’家庭。”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guān)負責人說。
松
月供占收入比例提高至7成
“‘還貸收入比’是指職工每月還貸額占家庭月平均收入的比例。”上述負責人解釋,“此前,借款人每月還貸額不得高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7月10日以后,這個比例將從50%調(diào)整到70%。”
舉例來說,李先生每月還貸額為2000元,在現(xiàn)有條件下,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最少需要達到4000元;還貸收入比調(diào)高后,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達到2858元,就可以貸到相同額度的公積金貸款。
換句話說,7月10日以后職工家庭可以申請的公積金貸款總額將得到相應的提高,但總額依然不超過40萬。上述負責人說:“打個比方吧,一個職工家庭月收入4000元,假設(shè)以前他可能只能申請到20萬的公積金貸款,7月10日新政之后,這個家庭能申請到多于20萬的貸款。”
此外,中信銀行近期獲準恢復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受托銀行將增加至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