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縣蓮興小區(qū)二期統(tǒng)建安置房分房公告(3)
作者:dytfw 來源:大邑淘房網 更新時間:2014年12月23日 【字體:大 中 小】
附件2:蓮興二期統(tǒng)建安置房安置分配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蓮興二期統(tǒng)建安置房分房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由晉原街道辦牽頭,相關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完成安置房分配工作。
二、統(tǒng)建房位置:蓮興二期統(tǒng)建安置房(原蓮興村2、3社)
三、房源情況
蓮興二期統(tǒng)建房共計叁幢樓,454套。
其中:套二約70平方米(以房管局測量為準)236套
套三約105平方米(以房管局測量為準)218套
四、安置對象
晉原街辦邑邛故道、蓮興片區(qū)、二環(huán)路擴建、安西走廊、恒大項目鳳凰片和坪域村土地整理等項目拆遷戶。
五、分房原則
(一)以本方案公告之日起截止界定分房人員。
(二)原則上堅持先拆先選、樓層補差的原則。以戶為單位安置。對肢體重度殘疾者,予以酌情考慮并公示。
(三)采取按表分房的方式進行分房。
(四)對已簽訂協(xié)議但原有舊住房或其他地上附著物未拆除清場的以及其他資料不齊全的拆遷戶不參加此次選房和安置,并停止發(fā)放過渡費。對通知后不到場或到場拒絕選房的拆遷戶視為自動放棄,今后不再發(fā)放過渡費,由拆遷分房工作組在剩余的房源中為其安置住房。對該安置小區(qū)安置的拆遷戶過渡費發(fā)放時間截止于2015年1月31日。
(五)房屋套型和面積的確定以房管局測量為準。對人均不足32.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政府向拆遷戶補貼1800元/平方米;對人均超過32.5平方米的(三套一按100平方米計算),總面積超過5平方米以內的由拆遷戶向政府補款1115元/平方米,總面積超過5平方米以上的,由拆遷戶向政府補款1800元/平方米。
(六)對自愿采取貨幣化安置的按照2190元/平方米結算(扣除人均需置換32.5平方米小青瓦正房面積)。
六、樓層補差
自愿選擇1-5樓的,政府分別向拆遷戶補助50、40、30、20、10元/平方米,選擇6-10樓的,由拆遷戶分別向政府補差10、20、30、40、50元/平方米,選擇11樓的不補差。
七、工作程序
(1)堅持“三位一體”(以社區(qū)為服務主體、以業(yè)主委員會為管理主體、以物管公司為責任主體)的原則,積極推行安置小區(qū)“三化”管理(市場化、標準化、民主化)。在晉原街道辦的指導下,由蓮興社區(qū)業(yè)主委員會按照相關辦法引入物業(yè)管理公司,縣財政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準參照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確定的政府指導價為0.8元/平方米/月。補貼年限三年,第一年政府補貼80%,第二年政府補貼50%,第三年政府補貼30%,差額部分由業(yè)主繳納,從第四年起全額由業(yè)主繳納,業(yè)主在領取安置房鑰匙時需一次性繳清三年物管費用。
(2)公示分房工作組和分房方案。
(3)物業(yè)管理公司進場驗收房屋、公共設施及前期準備工作。
(4)由拆遷工作組通知拆遷安置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群眾安置房選房大會。
(5)拆遷戶在拆遷組憑舊房拆遷排號為序對房屋進行預選。
(6)拆遷戶選定房屋后,憑拆遷組的安置結算通知書,到晉原街辦財政所結清房款和過渡費,再憑晉原街辦財政所出據(jù)的結算通知書到拆遷組,由拆遷組工作人員會同物業(yè)管理公司、房主共同登記核實該戶水、電表底數(shù),無異議后拆遷戶同物業(yè)管理公司簽訂物管協(xié)議并繳納房屋裝修保證金、三年物管費等相關手續(xù)后,在物業(yè)管理公司領取房屋鑰匙。
(7)本方案只適用于晉原街道辦事處蓮興二期統(tǒng)建房安置,本方案由晉原街道辦安置房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