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1版住房公積金房貸逾期情形及個人征信處理方式
來源:成都住房公積金 更新時間:2021年09月14日 【字體:大 中 小】
第二十條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申請人存在下列逾期情形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應相應提高。同時存在幾種逾期情形的,按最嚴重的情況執(zhí)行。
(一)近兩年內連續(xù)逾期3-5期,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30%;
(二)近兩年內累計逾期6-7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三)近兩年內累計逾期8-9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20%;
(四)近兩年內累計逾期10-11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30%;
(五)近五年內連續(xù)逾期3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六)近五年內連續(xù)逾期4-5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20%;
(七)近五年內連續(xù)逾期6期(含)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30%;
(八)近五年內累計逾期9-11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九)近五年內累計逾期12-17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20%;
(十)近五年內累計逾期18次(含)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30%。
第二十一條 借款申請人的信用狀況以個人征信系統(tǒng)、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tǒng)等查詢結果為依據,同時結合具體逾期時間、逾期金額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
因信用卡年費、掛失手續(xù)費等產生的逾期記錄,可提供商業(yè)銀行開具的說明或流水明細,經認定后不納入逾期認定。其他情況產生的逾期記錄,不依據商業(yè)銀行開具的非惡意逾期證明等。
第二十二條 貸款期限應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即男性未滿65周歲、女性未滿60周歲(女干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yè)技術人員未滿65周歲)。
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
申請再交易房貸款的,貸款期限不能超過抵押房產剩余的土地使用權年限。
第二十三條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zhí)行。
(一)執(zhí)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貸款利率為同期法定公積金貸款利率;
(二)執(zhí)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第二十四條 在貸款還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辦理。
(一)貸款期限為1年的,不分段計息;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新的利率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 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能全部滿足貸款需求時,可同時向貸款銀行申請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即組合貸款。
組合貸款中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與公積金貸款由貸款銀行與成都公積金中心分別審批,其中貸款期限、還款方式應保持一致。組合貸款按資金來源分別執(zhí)行相應的法定利率。組合貸款的擔保應采取同一種擔保方式,設定同一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