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改革 裝修與繳納物管費均可提取(2)
作者:dytfw 來源:大邑淘房網 更新時間:2015年11月21日 【字體:大 中 小】
明確公積金提取流程
送審稿明確了公積金的申請?zhí)崛×鞒獭B毠敵忠?guī)定的材料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zhí)崛∽》抗e金,手續(xù)齊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場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需核查信息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通知受委托銀行即時辦理支付手續(xù)。
確定公積金繳納基數比例
針對有的單位為職工繳納很少甚至不繳納公積金,有的單位卻把繳存高額公積金當作職工隱性“福利”的現象,送審稿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不得低于職工工作地設區(qū)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職工工作地設區(qū)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上限不應高于12%,下限不應低于5%。
目前成都市執(zhí)行的企業(yè)繳存基數一般為6%-12%,2015年大邑縣、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蒲江縣,都江堰市等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250元,其他地區(qū)執(zhí)行1400元,繳存上限為18242元。
騙貸或被處三倍罰款
送審稿特別強調,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退回騙取的住房公積金或違法貸款,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或違法貸款額10%以上30%以下罰款,并取消繳存職工5年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成都公積金
從今年7月10日開始,成都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由之前的50萬提升到60萬,仍執(zhí)行貸款額度為余額30倍政策,對于繳存余額低于1萬元的購房者,原則上最高可貸款30萬元。首套房執(zhí)行首付2成政策,可貸款最高期限為20年,同時支持異地使用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