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間買房11年未過戶 原房主毀約要求分層樓(2)
作者:陳俊君 來源:華西城市讀本 更新時間:2016年08月05日 【字體:大 中 小】
房子買了11年
至今未過戶
昔日的至交親友,如今卻因房屋反目。8月4日上午,此案在儀隴縣金城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張嘉代理律師表示,張嘉售給常大爺?shù)姆课輰儆谵r(nóng)村宅基地,這種房屋買賣關(guān)系不符合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無法過戶。庭上,張嘉要求解除與常大爺?shù)摹斗课葙I賣合同》,全額退還房款8.5萬元,同時收回房屋,并愿意支付1萬元作為賠償。
常大爺和老伴表示不能接受此事,希望通過法院裁決,將房屋產(chǎn)權(quán)過戶給自己。目前,案件還在進(jìn)一步審理當(dāng)中。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陳俊君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