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奴今后征稅會少點? 專家解讀:落地難點多(2)
作者:未知 來源:時代周報 更新時間:2016年12月06日 【字體:大 中 小】
時代周報:專項抵扣機制在實際落地過程中會不會有難度?
張斌:專項抵扣涉及抵扣什么、抵扣部分如何操作、是否公平、征管成本高不高、能不能真正準確地核實該抵扣的信息等問題。
專項抵扣的核心問題,還是抵扣的公平性。需要特別強調的是,與美國等發(fā)達國家相比,中國目前繳納個稅的人口在全體人口中的比重,仍有較大差距。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把專項抵扣視作一項補貼的話,就意味著受益的人群較少。比如撫養(yǎng)扣除項目,收入達不到繳納個人標準的低收入群體就無法享受,因此從公平的角度來看,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家庭,統(tǒng)一發(fā)放育兒補貼的做法更為公平。
專項扣除還要考慮信息或者說征管成本。比如說贍養(yǎng)扣除,需要考慮這個老人是否有退休金、名下是否有其他財產或收入、多子女家庭贍養(yǎng)支出的分攤等問題,如果贍養(yǎng)扣除可以有效引入當然公平,但問題是,現(xiàn)階段的征管成本可能會非常高。
時代周報:很多房奴都很關心“首套房貸款利息支出將納入專項抵扣”的預測,你怎么看?
張斌:首套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涉及對住房這一基本民生問題的稅收待遇。就滿足社會住房需求來說,有三種基本情況:一是貸款買房、二是租房、三是使用自有資金買房或已還清貸款。首套房貸款利息抵扣,需要首先考慮如何實現(xiàn)這三種住房形式之間稅收待遇的公平。即使首套房貸款利息支出可以抵扣,也需要明確抵扣上限。
世界各國對這個問題的處理都不相同,有的國家就沒有設立過這一扣除項目,有的國家設有這項扣除且規(guī)定了明確的抵扣上限。
稅改方案應以數(shù)字說話
時代周報:目前,高收入者普遍認為45%的稅率偏高,個人稅負重但沒有在教育、醫(yī)療方面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務。很多優(yōu)秀人才選擇出國發(fā)展的原因之一就是個人稅負重而沒有相配套的社會福利。同時,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最高邊際稅率過高,適用標準過低,也不利于中國吸引高端人才。
張斌:在中國現(xiàn)行分類稅制下,45%是工資薪金所得的最高邊際稅率。與世界主要國家相比,45%的稅率屬于較高水平,與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相當,但高于美國的39.6%(特朗普提出的個稅改革方案計劃將其降至33%)和韓國的38%。
從吸引人才、鼓勵創(chuàng)新的角度,未來個人所得稅改革可以考慮適度降低個人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如由45%降至40%或35%。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中國當前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模較小,2015年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僅為6.9%。未來,要逐步提高個人所得稅的收入規(guī)模及其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從而實現(xiàn)“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的改革目標,但實現(xiàn)這一目標并不意味著要進一步提高中國個人所得稅的法定(名義)稅負,相反,提高個人所得稅規(guī)模應在適度降低最高邊際稅率和法定稅負的同時,通過“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改革促進稅制本身的優(yōu)化,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和納稅人遵從度,從而實現(xiàn)稅收負擔公平分配前提下的應征盡征。
時代周報:每次個稅改革總能掀起熱烈討論,如何看待稅制頂層設計與民眾討論之間的落差?
張斌:個人所得稅作為直接稅,相對于增值稅、消費稅等間接稅,更能引起納稅人的關注,這也是納稅人意識逐步提高的表現(xiàn)。
任何稅制改革方案,首先要努力保證方案本身的科學性。稅制改革從來不是孤立的,一個稅種的改革,不僅涉及與其他稅種的關系,還直接影響財政支出的規(guī)模和結構。
如果一個稅制改革方案是減稅,往往就受歡迎,但一個完整的減稅方案,除了應當說明減稅的規(guī)模、減稅受益群體外,還應明確減稅后是否要減少相應的財政支出,減少哪些財政支出;如果不減少支出,那減收的部分,是通過增加其他稅種的收入彌補,還是通過增加赤字擴大國債發(fā)行來彌補?如果是通過增加其他稅種收入來彌補,那究竟是哪個群體的稅負會因此增加?
社會公眾對個稅關注的焦點是稅負問題,但中國個人所得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僅為6.9%,要實現(xiàn)稅負的公平,應當著眼于包括各個稅種在內的整體稅收負擔的公平,如有必要,社會保障繳費、政府性基金等也要一并考慮。僅就個稅論個稅,難以保證方案的系統(tǒng)性和科學性。個稅改革是一個復雜又敏感的話題,跟大家的利益息息相關,需要認真研究,用數(shù)字說話,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努力求得最大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