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探路新棚改模式: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結合(2)
作者:未知 來源:21世紀網-21世紀經濟報道 更新時間:2014年11月28日 【字體:大 中 小】
擬規(guī)范貨幣化補償模式
在這一方向下,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住建部在調研棚戶區(qū)改造時,也特別要求地方積極探索市場化安置的補償方式。
11月21日至23日,住建部稽查辦去慶陽市巡查該市2014年棚戶區(qū)改造工作。
在巡查中,住建部稽查辦要求慶陽市要積極探索房票(“房票”即市場化安置),從配建的保障房和房地產市場籌集商品房源進行先安置后拆遷,減免拆遷安置過渡費,減輕政府回遷安置建設壓力,消化市場商品房庫存,促進房地產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值得一提的是,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在本輪房地產下行周期,在去庫存的壓力下,多地落地出臺的房地產新政中,均包括增加貨幣化的補償模式。
以被譽為“鬼城”的鄂爾多斯為例,鄂爾多斯通過鼓勵團購、把符合條件的商品房由政府進行回購轉為保障房、回遷安置房等來消化存量。
截至9月底,已經購買安置房源7666套;將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由新建改為回購,購買符合區(qū)位、戶型、價格等條件的商品房作為限價商品房、公共租賃房等,進一步拓展保障性住房房源。
安徽蕪湖也在7月試水棚改征遷貨幣化補償新模式,截至9月底,完成棚戶區(qū)改造征收12014戶,其中貨幣化補償占比近46%。
除此之外,湖南、浙江、新疆等多地均落地了市場化手段收購或者租賃商品房的模式作為保障性安居工程房源。
“雖然方向明確,多地已經試水,但在實際執(zhí)行中也需要規(guī)范,比如選取什么戶型,價格如何定,是否契合保障性安居工程或者棚改的要求等”,金永祥介紹。
也因此,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一位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住建部也將就各地收購或者租賃商品房的模式進行調研并總結經驗,做出統(tǒng)一的規(guī)范性要求。